3月30日,江蘇林洋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林洋電子”)將正式上會,該公司主要生產電子式電能表,擬發(fā)行7500萬股,募集資金8億元用于智能電能表建設項目、智能用電信息管理終端建設等5個項目。
在此之前,林洋電子的實際控制人陸永華在林洋新能源登陸美國納斯達克并在全球太陽能電池組件領域發(fā)展迅猛之時,悉數拋售了手中所持林洋新能源的股權。
林洋電子此次擬上市募投的項目在達產后,又可能面臨產能過剩的危險。
放手林洋新能源
在林洋電子近三年的前五名客戶中,均有江蘇華源儀器儀表有限公司和江蘇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林洋電子對兩者的銷售收入分別占2008年至2010年銷售總額的13.47%、8.63%和16.01%,其中2010年對江蘇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一家的銷售就占到總銷售額的12.54%。
林洋新能源成立于2004年,現名韓華新能源(啟東)有限公司,為納斯達克上市企業(yè)(股票交易代碼“HSOL”),主營業(yè)務為太陽能電池及組件等產品的研發(fā)、生產及銷售。
啟東市科技局網站2011年3月22日的消息顯示,該公司在近6年銷售收入從0.8億元到80億元,目前是全球太陽能電池組件銷售額第四位的企業(yè),正在沖擊全球前三。
2006年5月27日,林洋電子的前身林洋有限與林洋BVI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林洋有限將其持有的林洋新能源70%股權按照該等股權經評估后的價值作價5312萬元轉讓給林洋BVI。
美國納斯達克上市公司林洋開曼通過境外重組持有林洋BVI的100%股權,而永華BVI持有林洋開曼的股份7727萬股,占該公司股份總額的32.20%,為林洋開曼的第一大股東。永華BVI正是林洋電子的實際控制人陸永華在境外設立的一家特殊目的公司。
2007年和2010年,永華BVI分兩次出售其所持林洋開曼的所有股權,陸永華不再直接和間接持有林洋開曼的任何股權。
產能會否存在過剩?
放棄林洋新能源或許出于林洋電子實際控制人陸永華的決策,而林洋電子的產能迅速擴張引致的產品銷售風險,不得不引起投資者的注意。
林洋電子的主要產品是智能電能表,其中,單相表和三相表產能分別為850萬臺和70萬臺,而單相表的產量近三年分別只有838.6萬臺、782.7萬臺和728.5萬臺,產能利用率分別只有98.7%、92%和92%,近三年的產銷率分別為101.73%、99.81%和99.75%。
三相表方面,2008年至2010年的產量分別為64.3萬臺、68.3萬臺和64.1萬臺,產能利用率分別為91.9%、97.6%和91.6%,產銷率分別為99.73%、101.26%和99.69%。
這意味著,在現有產能并未完全利用的情況下,單相表和三相表的產量可以滿足銷售量的需求。而公司擬投入4.4億元的智能電能表建設項目達產后,公司單相智能電能表產能將增加500萬臺/年,三相智能電能表產能增加50萬臺/年,產能在現有產能的基礎上分別擴張59%和71%。
智能電能表建設項目的建設期為4年,項目達產后,如果需求增速低于產能擴張速度,如何解決產能快速擴張導致的產能過剩將是林洋電子需要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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