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即將開展糧食、棉花及煙葉市場計量專項監(jiān)督檢查 (2005-06-03)
發(fā)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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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工作要求,維護糧食和棉花市場的計量秩序,湖南省即將開展糧食、棉花市場計量專項監(jiān)督檢查。
一、此次糧食、棉花市場計量專項檢查(簡稱專項檢查,下同)范圍包括糧食、棉花和煙葉的收購、銷售市場。各市、州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要根據(jù)糧食、棉花和煙葉市場的特點及其季節(jié)性,將工作重點放到縣級局,切實加強對縣級局工作的指導和幫促,認真落實領導責任制,制定詳實、可行的監(jiān)督檢查實施方案,并確保有效實施。
二、在此次專項檢查中,管理部門、技術機構要相互配合、分工合作,充分發(fā)揮技術機構的作用。通過檢查,各實施強檢的技術機構要建立相應的計量器具管理檔案(見附件2),并及時將強檢執(zhí)行情況及相應的計量器具管理檔案報當?shù)赜嬃啃姓芾聿块T,以便及時進行處理和實施日常監(jiān)督管理。
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糧食、棉花和煙葉市場經營者應配備與經營項目相適應的計量器具,如衡器、糧食水分測量儀、棉花水分測定儀、棉花衣分秤等。根據(jù)省局授權情況,棉花水分測定儀、棉花衣分秤由省纖維紡織計量檢定授權站實施強制檢定(華容縣除外),其余的強檢計量器具由經授權的各級計量所(院)實施強制檢定。
由于目前大部分市、州計量所不具備開展糧食水分測量儀的檢定資格,因此,有關市、州局應積極組織向省計量院申請強制檢定。省計量院應集中力量,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強檢任務。
四、此次計量專項監(jiān)督檢查結束后,各市、州質監(jiān)局必須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要求,將監(jiān)督檢查的情況進行總結,并于2005年8月10日前,將糧食、煙葉市場計量監(jiān)督專項檢查總結(含附件3)報省局計量處;岳陽、益陽、常德市局及省纖維檢驗授權站必須于2005年10月底前,將棉花市場專項檢查總結(含附件4)報省局計量處。
五、各地此次專項檢查(包括強檢計量器具建檔)情況,將納入省局對市(州)局年度工作評價、計量檢定機構監(jiān)督評審的范圍,并據(jù)此給予相應獎懲。